遮蔽、遮蔽,再遮蔽!

如果你到檔管局要看國安局交出來的檔案(數量超少),你將看到什麼?一片立可白。

你要在白茫茫的大海找尋真相,真相早已淹死,不用找啦。

《政治檔案條例》第11條明明規定:「政治檔案中所載公務員、證人、檢舉人及消息來源之姓名、化名、代號及職稱,應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

台灣的法律是訂出來做什麼的?To be violated?

這種檔案遮蔽法就是要保護線民阿。真讓人懷疑某局還姓K。

引文:

國安局的檔案,局長、副局長以外的各級公務員姓名、消息來源、線民姓名皆用白色方塊遮掩,且為了掩護當年的線民,還遮蓋了這些人獲取情資的時間、地點與手法。

檔案內容呈現出荒謬的對比:受監控者的言行與個人隱私,全部攤開任人閱覽,執行不法手段侵害隱私的公務員與協力者躲在白色方塊的背後,無法聞問。而受國安局指導的其他情報機關是否會「群起效尤」,跟進遮掩?這樣的檔案內容對於究責與歷史真相的追求究竟有何幫助?我們又該如何知道現今由國安局統合的國安體制,已經受到民主化的洗禮,而與過去全然不同?

蘇慶軒、吳俊瑩,〈躲白色方塊後的國安局及其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