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差招標施工的台大「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將被擱置或翻案嗎?

今天下午我在研究室,公視記者要訪問陳翠蓮教授,我臨時也被抓去講話。由於電視新聞可能一閃即過,我在這裡將我想表達的比較完整地呈現出來。

「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是一個延續八年多的接力賽般的努力。

2011年7月1日台大研究生協會和台大學生會一起在陳文成博士被發現的陳屍地草坪舉辦紀念晚會。這完全是學生自發的行動,每年都舉辦,今年已經是第八次了。早年舉辦活動的學生早就「出業」了,一屆一屆能繼續舉辦,實在很不容易!

讓我們回顧一下:

2012年6月16日,由台大學生會在校務會議正式提出「陳文成紀念碑案」,經過師生一番激烈的辯論,由李嗣涔校長裁示「納入校史」作結。當時校務會議的逐字稿網路都還有,是很好的歷史材料。

2014年6月14日,學生自治團體再接再厲,又向校務會議提出「陳文成廣場命名案」,獲得「紀念廣場原則同意」的決議。咸信當時楊泮池校長是支持此案的。

2015年3月21日,校務會議通過命名為「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也通過同意立碑的決議。

接下來三年,花費三年的時間,設計書已完成──設計是根據競圖比賽第一名的作品,就只剩招標施工的程序。

經過種種程序,好不容易才要招標施工的「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藝術設計,校方卻要「另組專案小組對本案進行討論」,是要討論什麼?

不要忘記,這是學生自動自發推行的校園轉型正義,可以隨便就喊停嗎?這到底是要回到哪個時代?

照片一:2014年7月2日陳文成博士紀念晚會一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