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文章:〈優雅內面的創傷──素描高菊花女士〉
高菊花這篇文章非常難寫,感覺是寫過的非學術文章中最難寫的。
為什麼呢?主要是高女士已過世,也沒有太多新材料。要寫一個人,我連她生命史的時間軸都無法建立,比如,她的兩個兒子和丈夫何時過世,這麼基本的日期都無法知道。原因也很可憐,高女士幾乎是家破人亡,丈夫和二個兒子早早意外死亡,女兒遠嫁,唯一在台灣的兒子無法聯絡。撰寫期間,我問過高英傑老師,他也無能為力。歷史上,失敗者沒歷史;人世間,家破人亡者怎會有個人史呢?
最後,我只能盡己所能,在有限的時間和字數限定(8000字,不能多也不能少)中,就已有的資料整理出她那破碎零落的一生。
高一生案牽涉很廣。一些在嘉南平原赫赫有名的人物在口述中一再現形,但知道他們的過去的老人家大都已凋零殆盡。我聽到的,也都是從老人家口中傳述/轉述來的,沒文字資料,無法公開寫出來。人世真的就是這樣,落敗者就算留下口傳,也無法成為公共記憶。(易叡君啊,不止菊花阿姨的創傷無法進入公共領域ㄟ。)
我們社會好像常常無法做「有層次」的思考。在專制獨裁體制下,對人權的殘害,我們要了解的(究明真相),不只是加害人及其集團,也必須嘗試勾勒出共犯結構的樣貌。共犯結構的成員不是一句「由不得」就可打消一切的探索的。至少我們可以將共犯結構的成員粗分為四種:
1、主動積極協力(and/or獲致身家利益)。
2、只盡職務的要求。
3、消極作為,甚至設法救援。
4、拒絕配合。
第四種人大概很少,有的話,也不容易存活,可能到綠島去吹海風了。
如果我們不作區分,一概視為身不由己,都可以原諒,那麼,假設有一天我們不幸退回專制獨裁統治的境地(不要以為不可能),大家就要選擇主動積極協力囉。不止自己可以榮華富貴、蔭及子孫,六、七十年後子孫還可以挾其資源回頭迴護父祖呢。何樂而不為?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