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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5月9日。

親愛的年輕朋友,如果你今年28歲,在你出生的那一年,情治單位可以進入校園抓學生,然後用「二條一」起訴(約=唯一死刑)。

不要相信簡化的講法,以為1987年解嚴台灣就自由民主化了,世界有這麼童話就好了。解嚴只是解除台灣省戒嚴令,當然是很大的變化,但白色恐怖四大惡法的三大惡法都還在,即「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1987解嚴後,還要經過五年的激烈衝撞和抗爭,到了1991年三大惡法陸續廢除,萬年國會解散,1992年刑法一百條修訂,台灣才走向自由民主化的路程。

請不要相信,這是專制獨裁統治當局賞給你的恩惠,不然,在那五年的衝撞/抗爭期間,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鄭南榕自焚,以及28年前的5/9發生的「獨立台灣會案」如何理解?你可以想像28年前台北車站坐滿什麼人嗎?為了什麼?

也請不要相信,大學有哪個校長有通天本領可以擋軍警特進入學校抓人,不主動協力已經謝天謝地了。

1992到現在不過27年。在這之前長達43年(1949-1992)的期間,國家機器被濫用,黨、政、軍、警、特、教、媒體都捲進去,不是主導,就是做出系統性的協力,光是黨國官僚體系的慣性就夠瞧,別忘了江國慶案發生在1996年。一個以「國慶」命名的年輕人江國慶(1975/10/10-1997/8/13),被捕、被刑求逼供,最後連通知家人都沒,就被槍斃。這還只是22、23年前的事,我們的年輕朋友可能還沒出生,或還是小孩子呢。

台灣的民主和自由,得來不易,是前輩們流血、拼命、衝撞、犧牲、奮鬥換取來的。此外,不要輕估過去黨、政、軍、警、特、教、媒體的殘留力量。我們一定要再撐個十幾二十年,讓這麼年輕的民主自由體制可以穩固下來,同時破除舊勢力;不然,白色恐怖接軌紅色恐怖,會很可怕。那些加害者和共犯集團的成員及其血緣或精神後裔,只是換個檔,繼續操作濫用國家機器,順手得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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