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第4天警總定調陳文成「畏罪自殺」,家人的最痛
6/30 陳文成第一次被約談,二小時。他原預定7/1返回美國,但出境證一直沒下來。
7/1 陳文成和弟弟文華到出入境管理局打探出境證一事,不得要領。
7/2 上午三名警總人員帶走陳文成,說要「和他談一談」。到晚間一直未歸,家人非常焦急,到處打探。
7/3 清晨陳文成被發現陳屍台大研究圖書館的草地。中午二時多家人接到電話,說車禍死亡,遺體在台大醫院太平間,家人趕赴該醫院,詢問無果。不久後古亭分局要家人去做筆錄領遺物。一直到晚間才在殯儀館看到遺體。
中略(這期間陳文成家人被嚴密監控)
7/6 深夜十一時,警備總部發言人徐梅鄰少將「邀請記者廿三人說明解剖初步結果為高樓墜地死亡及鄧維祥所提供陳某二日晚行踪之部份內容,並研判陳某死因可能係畏罪自殺。」(圖一)
警總的「研判」主導了調查和媒體報導方向。年輕朋友可能不知道:1980林義雄律師的母親和雙胞胎女兒滅門血案,澳洲學者家博(Jeffrey Bruce Jacobs)就曾被當成嫌疑犯,拘禁三個月,後遭逐離台灣,一直到1992年才得以再度來台。該查的不查(無法查/不准查),卻帶風向查不該查的,怪不得林家血案和陳文成命案都查無真相,只有在美國發生的江南命案能夠破案。為什麼呢?道理是否很簡單?香港人應該會想起周梓樂和陳彥儒吧?
沒有在白恐時代生活過的人,有時真的不太容易了解那個時代。當然阿,再怎樣糟糕的時代,偎靠邪惡統治者及其集團的,總是比抵抗的人多(有時多到不成比例),他們可以過得很好,自由民主化之後再來美化那個時代。這就是人世最難的地方。
國史館和國家人權博物館2019年12月出版《陳文成案史料彙編》,因此我們得以看到警總內部資料,也就是陳文成被偵訊的錄音帶錄文(圖二),全不全無法確定,但它至少讓我們知道:1、陳文成在海外和回國後,都受到嚴密的監控。連和小學同學吃飯,談話內容都紀錄在案。(監控的程度見圖三)。2、陳文成從沒主動講什麼,都是偵訊人鄒小韓上校資料「揭露」到哪裡,才「進展」到哪裡。(這是否惹惱特務?)3、陳文成在特務的威脅之下,壓力那麼大,他沒多講出什麼,沒牽連任何人。4、在偵訊中他始終堅持:「我是希望台灣進步」(圖四)、「我個人主張的『政治民主』是採取『兩黨政治』」(圖五)。
從這宗資料,可以看出偵訊者顯然要他承認他主張台獨、參與台獨運動,因為美麗島「主犯」是以叛亂罪起訴和定罪的,如果陳文成承認,就可做成大案。但陳文成都沒承認。偵訊可能於當晚九時過後結束,這之後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合理推測是動刑,要陳文成承認他沒做的事,或指認他人。總之,根據促轉會的調查報告:1、當晚陳文成沒有脫離警總的控制。2、台大研圖草地不是第一現場。3、陳文成的死因最可能是被殺害。促轉會的用字太曲折,我想:如果撰寫報告的人知道「畏罪自殺」是陳文成家人,從父親、妻子到兄姊,內心的最痛,會不會寫得比較直接一點?(圖六)
如果回頭看7/2那天的發展,原本看來有可能以「車禍」做結,在白恐時期「被車禍」也不是什麼奇巧事。其實6月下旬陳文成到墾丁旅遊就差一點「被車禍」。
回頭看這個事件,太多人說謊。有人會說「歷史會記住他們」,原諒我講不出口。歷史是要有人作為能動者,只有我們真正在意誰說謊,歷史才會記住他們。
我們離真相就剩這一哩路。不信台灣人不值得了解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