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圖博人!71年前的今天西藏和中國簽訂致命的「十七條協議」

傍晚看到「西藏之頁」臉書,才注意到今天是「十七條協議」71週年紀念日(悲傷紀念日),由於手邊工作很多,無法寫貼文,但又覺得一定要盡量提醒大家關心圖博和圖博人。(「西藏之頁」臉書貼文放留言欄

以下是2019年4月3日貼文後半部,略加修改,放到這裡來,就當作一個小小的哀悼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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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來看看西藏(圖博)和中國簽的和平協議長得怎樣。

首先,請注意:這是西藏和中國作戰,敗戰後才不得已簽的,不是沒反抗中國的併吞就簽的。(而我們連表達拿掃帚都要奮戰到底的決心,也要被嘲笑!)

其次,請注意:協議名稱是「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什麼叫作「和平解放」,有人指出:中共併吞對方有「和平統一」、「和平解放」、「武力解放」三種方式,所謂「和平解放」是不排除在初期或有限地使用武力。

據此,台灣和中國若簽署和平協議,名稱大概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台灣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台灣辦法的協議」之類的吧?你以為會寫「中華民國政府」,別說笑了。

1951年西藏和中國簽署和平解放協議,承認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交出外交和國防(軍事權),中共允諾給予類似「一國兩制」的優待。請注意:一國兩制,就是一國,兩制遲早要變成一制。

1959年,八年後中國解散原西藏政府,達賴喇嘛率領藏人出亡印度,一流亡就是63年!藏人不止看不到亮光,還越來越暗黑。

2009─2022年之間,有158位藏人自焚。2018年有兩位16歲年輕人自焚,這已經是亡國後的第三代了!今年2月25日青年歌手才旺羅布自焚,5月他的父親被逼到自殺,令人悲痛。請了解:自焚不是圖博人宗教/文化上的傳統,那是被逼出來的反抗方式。您能想像嗎?:如果台灣滅亡,我們第三代小孩,在我們都已經離開這世間屍骨早寒時,他們沒別的法度,只能焚燒自己唯一一次、都還沒能開始的年輕生命!我想如果我們有靈魂,會痛到無法安息。

我是做歷史研究的人,但我不相信有所謂的「歷史教訓」。首先,歷史要能成為教訓,就是人們要能知道歷史。這本身就很難,在台灣更難。然後,我們連正在發生的、訊息如此之多的圖博(西藏)、東突厥斯坦(新疆),以及香港的慘劇,都不當一回事,歷史的教訓算老幾?

附帶一提:「十七條協議」在序言提到兩次「偉大〔的〕祖國」,第一條開宗明義說:「……西藏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中來。」所以「兩岸一家親」可不是假議題喔。

在總字數不多的協議中,提了6次「帝國主義」,4次「大家庭」,然後所有「不予變更」的,通通變更了,雖然該協議白紙黑字寫說「保證其付諸實行」。阿,不過就是「歷史文獻」吧。

讀者若想看此一和平解放協議,英文Wiki “Seventeen Point Agreement” 有藏文和中文的原件圖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