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不要正義,當然就可以只要自家記憶不要轉型囉

午安,福爾摩沙!

5/3朱乃瑩在臉書針對某大學者要到師大演講「可以不要再談轉型正義了嗎?」(連結在留言欄一)提出她的質疑,引起矚目,很多人去留言,我也去留言,後來陳弱水也去留言。陳弱水的留言值得更多人看到,所以,我將這則留言轉載到這裡來。

我常感到很疲憊,十餘年來為了轉型正義到處演講,2019年也拼命寫了《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2022出版增訂本),但常覺得成效非常有限。有時真希望自己能唱歌,或拉小提琴,憑著歌聲和琴聲,在一個人的江湖,東西南北流浪,試圖喚起人們內心最深處的正義感,對島嶼的愛,對國家的渴求。但我也只能演講(其實個性上很不喜歡演講),也只能寫書寫文章,然後,這一切似乎都將化為烏有。好希望台灣有蕭邦,在後現代+社會功利主義+學界虛無主義,我們何處追尋那最後的一絲浪漫情懷?

聽說這個演講也要到中山大學喔,好像是社會系請的,真教人精神錯亂。

陳弱水的留言:

1、轉型正義是正義的一種,講題可否改為:「可以不要再談正義了嗎?」如果題目不能這麼改,不知道和其他正義相較,轉型正義有什麼特別不值得談的地方?

2、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無法以「正義」的手段處理,不是因為時間久遠,而是因為1987年7月15日解嚴當天,同時施行「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規定:「戒嚴時期戒嚴地域內,經軍事審判機關審判之非現役軍人刑事案件,於解嚴後依左列規定處理:⋯⋯刑事裁判已確定者,不得向該管法院上訴或抗告」,阻絕了政治案件當事人司法平反之路。今天認為轉型正義不需要談,和37年前要求當事人吞下政治案件,有什麼差別?

3、為什麼司法正義以追求真相為前提,而轉型正義無法如此,必須讓步於相對性的記憶?

照片是今年2/29台大歷史系系主任安排攝影師來替同仁拍攝的,就當成書廣告吧,多賣一本也就是一本。我相信有看過和沒看過是不一樣的,這就是寫書的人的執念或執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