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前天陪我母親(台灣歲96)去打流感&Covid-19疫苗,左流右新,我跟著打,我母親沒怎樣,我卻有副作用,發燒、疲累,昨天上完三小時的課,到今天都昏昏沉沉的,想說,除了例行貼網站文章(我是小編)外,就不要做什麼花力氣的事了。

但心裡一直想起傅正對他那個時代的大法官的失望、痛心與氣憤。針對釋字第85號,他在1960年2月19日的日記寫下他的感受:

當我今晚抄寫〔《自由中國》/補字〕關於評論大法官會議解釋案的社論稿時, 內心感到很沈重。

這次出席會議的十五位大法官中,有六位是臺灣大學法學院的教授,而且是在我前幾年寄讀時便在那裡當教授的,所以都可說是我的老師。尤其洪應灶和曾繁康兩位,我都先後聽過他們的課,儘管當時便不如何敬佩他們,尤其對曾先生的〈中國政治思想史〉素養感到失望,但我總算是他們的學生。因此,我在下筆時,用字用句,便不得不格外的謹慎,以免一些過於使他們過不去的話出現。

可是,我對他們這幾位大法官,身為大學教授,竟不知道尊重自己的知識和職權,實在無法掩飾內心的悲憤!國家有了他們,如果是用來做這種事的,豈不比沒有他們還好嗎?政府當局玩法弄權不可悲,知識分子竟助桀為虐才可悲呢!

~~~(引文結束)~~~

這段文字,我在《轉型正義之路》206頁有引用,在其後我加上這一句:「一甲子過後,我們都還可以感受傅正的悲憤,但那些大法官卻終其一生沒受到絲毫譴責。」

剛剛看到陳弱水的短箋文(見擷圖),決定也將我傍晚在一個有法律人的群組寫的文字迻錄到這裡,和大家分享,意思有點近似。群組文字沒時間好好琢磨,敬請諒解:

其實若從戰後ROC大法官的歷史來說,並不奇怪。台灣自由民主化後,還是中華民國體制,大法官都是黨國教育出來的,年紀越大的內化越深。有四位出來表態,可能已經「盡磅」了。

台灣不是真正的國家,人們包括大法官,不用對台灣忠誠,不用為她的生死存亡負責,這可能是最大的癥結所在。法律學界本質上就是體制內的東西,法律人一般就是在既有的法律架構內運作,傾向合理化現狀。

請不要戰我,我是講一般的狀態,有原則必有例外,我有在觀看哪些人是例外,也希望您是例外。

~~~(群組文結束)~~~

我們必須有更多的例外!!例外多到一定程度,台灣就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