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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婉窈 (第 2 / 133 頁)

國立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致力於台灣史研究及其推廣,愛台語且關心其復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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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視危難而不救

昨天的名句──陳鋕雄:「同樣是憲法的守護者,有些人願意站出來力挽狂瀾,有些人只能在學術論文中捍衛憲法。」(連結見留言欄一)

請大家記住昨天發聲明的三位大法官的名字: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這是她們自我顯影,好像怕我們不知道她們是誰。我想很多人在此之前確實不會去特別知道大法官誰是誰。有人高喊要這三位大法官退回薪水,其實這不是「坐領高薪」的問題,是千萬倍無可倫比的「坐視危難而不救」的問題。她們的不作為,不想作為,比起花蓮縣政府從縣長、副縣長到重要幹部有比較不罪過嗎?面對家國危難,她們又哪能和自動自發自費前往災區救災的各種超人比?

之前有四位大法官透過審理程序(協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明志」,他們是:陳忠五、謝銘洋、尤伯祥、呂太郎。我很高興四位中我「實體」認得二位。我們也要記住他們的名字。知所敬佩,知所不齒,大概就是我們這些支持大罷免,因各種救災超人的義行而感動的民間人士唯一能做的。但願最後一位大法官能站在我們敬佩的這一邊。

作為歷史研究者記下姓名很重要──自以為很重要QQ,所以我的《轉型正義之路》就寫了這麼一大段,我想昨天之前大概很少人會有興趣看,不過,今天應該會有比較多人關注吧?就讓我迻錄到這裡(頁205-206),敬請參考:

大法官原本應該是「民主的底線」、「憲法的守護者」, 但根據研究,白恐時代的大法官基本上是「奉命釋憲」,他們透過釋憲,讓違法的黨國殺人「合憲」,是專制獨裁體制 不沾血的大幫兇。根據1956年釋字第68號、1958年釋字第80號,以及1970年釋字第129號,一個十三歲參加「叛 亂組織」的小孩,後來沒再參與,卻必須接受軍法審判,可以被處死刑。1956年大法官會議主席是司法院王寵惠院長,大法官是:胡伯岳、蘇希洵、王風雄、何蔚、徐步垣、曾劭勳、韓駿傑、蔡章麟。1958年主席是謝冠生院長,大法官是:胡伯岳、徐步垣、曾劭勳、史延程、諸葛魯、胡翰、史尚寬、景佐綱、黃演渥、金世鼎、曾繁康、王之倧、林紀東、洪應灶。王之倧、曾劭勳、黃演渥有不同意見書。1970年的主席同上,十三位大法官是:胡伯岳、景佐綱、黃演渥、金世鼎、 曾繁康、王之倧、林紀東、洪應灶、黃亮、歐陽經宇、管歐、李學燈、張金蘭;唯一反對的大法官林紀東留下不同意見書。他們都已經過世了,但我們要在這裡記下他們的姓名,這也是面對KMT/ROC黨國大法官的大不公大不義,我們唯一能做的事情。

戒嚴時期大法官是靠黨國的庇護而當上的。制度上由總統提名,經由四十四年不用改選的監察院監察委員同意通過,因此,多半和黨國體制有密切關係,甚至有大法官出身國民黨特務系統,也有黨務人員靠黨辦理的考試進入司法界,後來當上大法官的。

大法官社會地位非常崇高,如果「為虎作倀」會讓人格外失望、痛心。(以下接昨天臉書貼文傅正那一段,就不贅引)

~~~引文結束~~~

(補記:傅正憤慨的是1960年釋字第85號,不在上列中,背景是蔣介石想三連任,就不煩大家了。)

當然有讀者會說,怎能拿戒嚴時期來比?是的,整個大法官任命方式完全不一樣了,但是將近半世紀的黨國七合一統治,尤其教育這一環,至今不止「遺緒」還在,有些面向更加強固。時代確實是不一樣了,不然怎麼會有二分之一的大法官透過意見書「明志」呢?那是白恐時期(1949-1992)不可能看到的。只是、只是,多希望過半阿,才不辜負我們這33年的努力,才不辜負我們近萬名罷免志工的愛與奉獻,加上最近數十萬次重新定義「光復節」的救災超人們!

「台灣有難,我選擇站出來!」這是今年2月91歲的文學家李喬的聲明,同樣是聲明,為何這三位大法官的聲明,就這樣打擊我們呢?

但願48歲成仁的挖土機行老闆林鴻森先生的義行能給位居社會高層的司法菁英一點點啟示。

圖片引用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25/10/8 臉書貼文(連結見留言欄二),感謝基金會同意使用圖片。

陳鋕雄2025/10/8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thomas.chen.798278/posts/1016340337409919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25/10/8 臉書貼文:https://www.facebook.com/jrf.tw/posts/1210649314426927

我們必須有更多的例外!!

大前天陪我母親(台灣歲96)去打流感&Covid-19疫苗,左流右新,我跟著打,我母親沒怎樣,我卻有副作用,發燒、疲累,昨天上完三小時的課,到今天都昏昏沉沉的,想說,除了例行貼網站文章(我是小編)外,就不要做什麼花力氣的事了。

但心裡一直想起傅正對他那個時代的大法官的失望、痛心與氣憤。針對釋字第85號,他在1960年2月19日的日記寫下他的感受:

當我今晚抄寫〔《自由中國》/補字〕關於評論大法官會議解釋案的社論稿時, 內心感到很沈重。

這次出席會議的十五位大法官中,有六位是臺灣大學法學院的教授,而且是在我前幾年寄讀時便在那裡當教授的,所以都可說是我的老師。尤其洪應灶和曾繁康兩位,我都先後聽過他們的課,儘管當時便不如何敬佩他們,尤其對曾先生的〈中國政治思想史〉素養感到失望,但我總算是他們的學生。因此,我在下筆時,用字用句,便不得不格外的謹慎,以免一些過於使他們過不去的話出現。

可是,我對他們這幾位大法官,身為大學教授,竟不知道尊重自己的知識和職權,實在無法掩飾內心的悲憤!國家有了他們,如果是用來做這種事的,豈不比沒有他們還好嗎?政府當局玩法弄權不可悲,知識分子竟助桀為虐才可悲呢!

~~~(引文結束)~~~

這段文字,我在《轉型正義之路》206頁有引用,在其後我加上這一句:「一甲子過後,我們都還可以感受傅正的悲憤,但那些大法官卻終其一生沒受到絲毫譴責。」

剛剛看到陳弱水的短箋文(見擷圖),決定也將我傍晚在一個有法律人的群組寫的文字迻錄到這裡,和大家分享,意思有點近似。群組文字沒時間好好琢磨,敬請諒解:

其實若從戰後ROC大法官的歷史來說,並不奇怪。台灣自由民主化後,還是中華民國體制,大法官都是黨國教育出來的,年紀越大的內化越深。有四位出來表態,可能已經「盡磅」了。

台灣不是真正的國家,人們包括大法官,不用對台灣忠誠,不用為她的生死存亡負責,這可能是最大的癥結所在。法律學界本質上就是體制內的東西,法律人一般就是在既有的法律架構內運作,傾向合理化現狀。

請不要戰我,我是講一般的狀態,有原則必有例外,我有在觀看哪些人是例外,也希望您是例外。

~~~(群組文結束)~~~

我們必須有更多的例外!!例外多到一定程度,台灣就有救了。

敬悼救災志工林鴻森先生。

敬悼救災志工林鴻森先生。

林先生是桃園市挖土機行老闆,救災八天,因腳刺傷感染送醫,不幸於中秋節晚上離世。

得知這消息的國人應該感到很沉重,希望林先生的家人,尤其母親,能有足夠的支撐力量來度過這非常艱難的時刻。

志工的愛與行動(以及令人心痛的犧牲),正在書寫島嶼的歷史,但請大家務必保重!

(新聞報導的連結在留言欄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202525……

祝大家中秋節快樂!讓我們獻唱一首歌

【祝大家中秋節快樂!讓我們獻唱一首歌】

鏟子超人是726/823的救贖,也重新定義了「光復節」!在被迫再度過這個血腥記憶的節日,足鬱卒、足鬱卒的時陣(台語),感謝奔赴災區的各種超人們替我們創造了一個屬於我們共同體的「光復節」,或許哪天我們可以訂定「光復月」,不用放假,救災就是不放假阿。

為何救災超人是726/823的救贖,我會寫文章闡釋,但這學期比較忙,要找時間寫。文章必須從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的「想像的共同體」(imagined community,這裡不是指書名,是概念)講起,在台灣就必須從八八風災談起。

安德森的「想像」不是指亂想,放空腦袋任「想像力奔馳」的那種想像,而是相對於「具體」的人與人的接觸而言,人們能「想像」他從來不認識,也很可能一生都無法具體接觸到的一群人和他都是同一個「民族」(nation),用現在的白話來說,就是「仝國的」。安德森認為民族主義之所以興起是因為「印刷資本主義」(print-capitalism),人們透過文字的印刷與普及而得以超越時空,形成有確定邊界的人群認同。在傳統社會,一般人(非貴族或統治階層)的人群觀念限於他能具體接觸到的聚落的人。

要說明的太多,就先這樣。比如,「nation」在西文裡面都是正面的,our nation, my nation等等,但在中文就會和「種族主義」(racism)相混,變成負面的。基本上,我用「國民國家主義」來對譯「nationalism」,「nation-state」則是「國民國家」。話頭真長,還是回到我們的歌。

〈台灣翠青〉是我們致敬黨外運動的晚會/下晡會結束時必唱的歌曲。留言欄的連結是8/2我們在台中潭子潭水亭合唱這首歌的影片,我有寫說明,面冊太多限制,請大家直接看網站文章。

在中秋節不妨來聽聽這首非常好聽的national anthem 候選曲。

https://www.telltaiwan.org/?p=16851

時間過好快,11年前的今天是張炎憲先生離開我們的日子。

過去這一年半更讓人有恍如隔世之感,太多事情、太多變化,然後更加危險,但相信一半以上的人毫無所覺。如果張先生(他生前我對他的稱呼)和我們在一起,一定會一起努力,直到最後的最後。

在這險峻的時刻,格外懷念張先生。

照片一 是去年10月13日參觀10週年紀念展的合照。左起:李界木先生、張師母林琇梨學姐、我、吳文慧老師。

照片二 是2009年12月5日「臺灣與海洋亞洲國際學術研討會」的照片(會議12/4-5)。張先生與有志杜正勝教授、濱島敦俊教授很難得同框。左一為呂紹理教授,右一為甘懷真教授。

時間過好快,11年前的今天是張炎憲先生離開我們的日子。

過去這一年半更讓人有恍如隔世之感,太多事情、太多變化,然後更加危險,但相信一半以上的人毫無所覺。如果張先生(他生前我對他的稱呼)和我們在一起,一定會一起努力,直到最後的最後。

在這險峻的時刻,格外懷念張先生。

照片一 是去年10月13日參觀10週年紀念展的合照。左起:李界木先生、張師母林琇梨學姐、我、吳文慧老師。

照片二 是2009年12月5日「臺灣與海洋亞洲國際學術研討會」的照片(會議12/4-5)。張先生與有志杜正勝教授、濱島敦俊教授很難得同框。左一為呂紹理教授,右一為甘懷真教授。

https://www.telltaiwan.org/?p=16821

九月最後一場演講

昨天完成九月最後一場演講,回來簡直累壞了,實在撐不住,12點以前就就寢,應該是十多年來首次吧?退休後,每天還是要工作到2點,有時趕工作到3、4點才休息也是有的。去年五月青鳥以來就一直很忙,823之後也無法停下來,九月加上要上一門必修課,一門課就是需要兩天,更加忙累。十月希望能稍微好一點。

昨天的演講有令我非常感動的地方。城仲模教授(前司法院副院長、大法官)已經87歲了(1938年生,台灣歲88),昨天身體其實不好,但堅持來主持,正裝出席。據說是他指定要請我來演講。演講開始前我問他:老師係台南人?他說:話頭真長。原來他其實是日本人,日本時代家裡從九州搬到台灣。我說:阿,那「城」是「しろ」(shiro),他說是。後來他們改為「城本」,他的名字是「城本真男」,讀為「shiromoto sanao」,這是我第一次知道「真」可以讀為「sana」。日本人的姓名讀法是一大學問,工具書很多(我有一套,姓和名分開,各千頁以上)。很可惜,後來就沒時間細問了。

昨天的演講是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會舉辦的,城先生是董事長,我的演講題目是「黨外運動及其未竟之業」。今天「適逢」教師節,原來孔子誕辰日是雍正皇帝訂的!(見留言欄一)今天也是民主進步黨創黨39周年,不過,很多在上位的人已經忘記初衷,懷抱初衷默默凋零的志士尤其基層黨工不被記憶,可以說被集體遺忘。難道就如同城教授會後和我分享他的看法一樣嗎?他說他最喜歡〈荒城之夜〉的一句詩:「栄枯は移る世の姿」(eiko wa utsuru yo no sugata)城老師用日語唸,再用中文和周圍的二、三人解釋。我想若不要陷入太文學的翻譯,就是:「榮枯會改變,是人世之姿」。我雖然能體會這種「榮枯」等同觀,但還是不想放棄信念。在「後後現代」還想做愛爾蘭幾世紀的努力,是愚不可及吧?愛爾蘭至今也還是未竟之業阿。

台灣真的很後後現代,是非對錯對很多人來說,完全不重要,黑白不過就是兩種顏色,顛倒也還是顏色阿,有何不可?雙標到極點,如果今天花蓮是綠地,縣長早被罵S了,但看來還很OK耶,事情過後再每戶贈送印有國王王后肖像的米袋,大概就沒事了吧?

照片輯自林國漳先生的臉書,謹謝!

https://www.telltaiwan.org/?p=16655

善款請捐給對的帳戶

【善款請捐給對的帳戶】

不想稱這個地方叫「光復」,記得有一陣子族人想用「馬太」取代,但似乎沒結果。馬太:馬太安Fata’an +太巴塱Afalong/Tafalong,希望將來有望改名。

「馬太」是我先生陳弱水小時候生活過五年的地方,常聽他講,我也去過兩次。但最有感是閱讀黃宣衛主編的《末代Sapalengaw的話:馬太安大頭目Unak Tafong 1958年。錄音重現》(中研院民族所,2014)。這真的就像跨越半世紀以上的聲音傳到「現此時」(台語,當下)的台灣,如果加上內容所述,真的就是將你帶回一世紀以前的馬太安。

這本重要的錄音重現口述文獻,我上「台灣原住民歷史」的課一定給學生閱讀,但限於時間也只能指定閱讀一部分。我常覺得台灣人真的需要多讀書,關於原住民的好書非常多,就是「欠人讀」(台語)。「台灣人欠讀冊」,我不是只會叫叫而已,我自己擺過四次書攤,不是要賣自己的書,是賣我認為「台灣人養成記」中必讀的書。

我一心期待的「文化立國」有可能出現嗎?最近重讀愛爾蘭文學大家葉慈的獨幕劇Cathleen Ni Houlihan特別有感。這是1902年葉慈與Lady Gregory合寫的劇本,它的首演、演出與流傳,在愛爾蘭至少超過二世紀的持續奮鬥、努力與犧牲中產生巨大且深遠的影響。近日常想:在「後後現代」的台灣,就算我們寫出類似的獨幕劇,還會有人看?還會感動人嗎?

很多人想捐款給花蓮救災,請小心謹慎,聽說詐騙集團也出動了。

台灣地位未定論

【台灣地位未定論】(圖文不符XD)

大家好。最近美國AIT發言人回應《中央社》的詢問時,明確說:

美國在台協會(AIT)表示,中國試圖扭曲「開羅宣言」等二戰時期文件,意圖將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之外。……

AIT發言人指出,中國故意歪曲二戰時期的文件,包括「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舊金山和約」,試圖支持其脅迫台灣的行動;北京的敘事完全是錯誤的,這些文件都沒有決定台灣的最終政治地位。

(以上引自中央廣播台 2025/9/13,見留言欄一))

這就是「台灣地位未定論」!!引起震撼,轉發的人很多。

那麼「台灣地位未定論」又是什麼?以下是我的《少年台灣史》的「小知識」,敬請參考:

現在高中歷史教科書,幾乎都將「中華民國接收台灣之後,台灣變成中華民國 的一省」,視為理所當然,真的是這樣嗎?有一本教科書提及「台灣地位未定 論」這個詞,到底指什麼? 簡單來講,就是中華民國接收台灣是軍事占領(還是代理盟軍做的呢),並未擁有台灣的主權;1952年日本透過國際條約,放棄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但並沒有將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所以台灣的國際地位還處於尚未決定的狀態。

我們須從國際法來了解。當代的國際法有兩個重要原則:一、國際解決領土爭 議不使用武力的原則;二、人民自決的原則。第一項是第二戰之後,聯合國憲章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各國在面對領土歸屬爭端時,必須用和平的方法來加以解決,不得使用武力。第二項是歷史上很大的變化,在18、19世紀 乃至二戰以前,用武力征服某地,取得領土,是當時國際法所容許承認的。但時至今日,已不能這樣做,因為依當代國際法的認定,一個領土的歸屬,不是土地與財產的交易,而是牽涉到整個領土上住民的基本人權與生存福祉,所有關於領土住民將來的歸屬、地位等問題,都必須依據住民的自由意志來決定,這便是人民自決的真諦。

根據國際法,台灣從1945年到1952年,是屬於盟軍授權中華民國軍事占領的狀態,仍然是日本的領土。1950年韓戰爆發,英、美等盟國急著要將日本拉入自由世界,因此必須盡快解決法律上盟國與日本仍是「敵對狀態」的問題, 於是於1951年召開舊金山對日和約會議,和約第二條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主權及領土要求,但未規定歸屬哪一個國家。「對日和平條約」,一般俗稱舊金山和約,於1952/4/28簽署生效。

這裡必須注意的是,各國和日本召開和會時,由於中國代表權有爭執,國共雙方(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沒被邀請參加和會。若讀者只熟悉中華民國的歷史論述,會以為中華民國理所當然代表中國,但國際上並不這麼看。(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終於取得中國代表權)由於中華民國實際占領台灣,所以日本在1952/4/28和中華民國簽訂「中日和約」。 在締約過程中,中華民國再三要求日本將歸屬國訂明為「中華民國」,但是日本並未同意,因此,「中日和約」第二條僅重申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放棄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主權及領土的要求,同樣沒有規定歸屬國家──既不是中華民國,也不是其他任何國家。

這就是「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由來,及其國際法與和約上的根據。這也是海外台灣獨立運動(台獨運動)的法理根據。

以上根據:陳隆志,〈台灣的國際法地位〉,《新世紀智庫論壇》7(1999年 9月),頁4-12。關於1895到1971年台灣國際法地位的簡要歷史回顧,可參考姜皇池,《國際法與台灣:歷史考察與法律評估》(2000),頁8-16。

照片:8/30參加左轉有書舉辦的文化中元祭典,巧遇多年未見的法國朋友颯颯,與爐主張慧如小姐合影。七月還沒過,我們仍需要「安魂送煞 」。

https://www.rti.org.tw/news?uid=3&pid=164215

多麼不容易阿!!

明知分享看的人少,還是分享一下。

真的,有些東西丟了就再也找不回來了。

45年黨外運動為我們爭取到自由民主,再加上33年台灣人的努力,才有今天的台灣。45+33,多麼不容易阿!!

截自陳弱水臉書文章(9/11):

1992年才走向自由化、走向民主化

這幾天看到河道在講今天(9/10)是戰後台灣解嚴日數超過戒嚴日數的開始日。

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當然是非常重大的事情,但台灣要再經過五年慘烈的抗爭,在1992年才走向自由化、走向民主化。

如果要講「民主換日線」,還要再加五年耶。我不喜歡和人爭辯,但了解不怎麼太遠的歷史還是很重要。

這是去年2月14日寫的文章,或許有助於你了解為何是1992而不是1987,不然我們要如何理解Nylon、如何理解野百合?

文章連結放留言欄一,請大家有空瀏覽一下(文頗長,歹勢)。

我們的網站昨晚也刊登了賴中強律師的文章,內容類似,歡迎點閱,連結放留言欄二。

照片:1990.3.19 野百合三月學運(邱萬興拍攝/提供)

https://www.telltaiwan.org/?p=6562

https://www.telltaiwan.org/?p=1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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