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的“Taiwan under Japanese rule (1895-1945)” (pp. 22-35)介紹臺灣和海外關於日本統治時期的研究概況。最近又喚起社會大眾記憶的澳洲學者家博(J. Bruce Jacobs)負責解嚴到當代,題目為“Taiwan during and after the democratic transition (1988-2016)。
「中華臺北」是臺灣官方的翻譯,中國曾一度把它翻譯為「中國臺北」,其實這個英文詞語的意思就是「中國的臺北」,無論「中華」或「中國」,在英文都是「China」。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和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作為國名的「中華」在英文都是「China」。中文的「中國」和「中華」的區別,約等於「腳」和「足」(foot)、「眼」和「目」(eye)的區別,對中文使用者感覺上可能稍有不同,但意思一樣。這是為何在國際上很難說清楚「Chinese Taipei」的「Chinese」是「中華」,不是「中國」。國名是對外的,無法說清楚的國名,實在讓人困擾。
臺獨運動是二二八之後才發展起來的,主要在海外(日本、美國),但1960年代島內有越來越多的政治犯因臺獨案被捕、處刑。1970年2月泰源監獄發生臺獨武裝起義事件,領導者江炳興、鄭金河等五人慘遭酷刑後處決。4月蔣經國訪問美國,在紐約遭到臺灣留學生黃文雄、鄭自才刺殺未遂。如同左派政治犯被處決時會高喊口號,臺獨運動者被處決時也會高喊:「臺灣獨立萬歲!」陳智雄(1963)以及泰源事件被處決者都是這樣。黃文雄開槍後,被美國警察壓制在地上時,高喊:“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讓我像個臺灣人一樣地站起來)。這些訊息在當時都遭到封鎖,解嚴後才逐漸為人所知;如果當時一般人能夠知道,歷史的發展可能會很不一樣。在禁錮的時代,不管主張自決、自救,或獨立,手段或溫和或激烈,在在見證了臺灣公民為了公義,犧牲奮鬥的反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