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重要日子:4/4、4/7、4/17、4/24
今年10月Peter(黃文雄)就八十歲了,而當年他33歲未滿!
以下是去年的貼文,沒想到又是一樣忙碌,照引一遍:
今天是424,在戰後臺灣的歷史上,這是怎樣的一個日子呢?──47年前的今天。
(備課中,無法多寫,容我用下面的引文代替。不是要打書囉,雖有此嫌疑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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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少年臺灣史》,頁233-234:
臺獨運動是二二八之後才發展起來的,主要在海外(日本、美國),但1960年代島內有越來越多的政治犯因臺獨案被捕、處刑。1970年2月泰源監獄發生臺獨武裝起義事件,領導者江炳興、鄭金河等五人慘遭酷刑後處決。4月蔣經國訪問美國,在紐約遭到臺灣留學生黃文雄、鄭自才刺殺未遂。如同左派政治犯被處決時會高喊口號,臺獨運動者被處決時也會高喊:「臺灣獨立萬歲!」陳智雄(1963)以及泰源事件被處決者都是這樣。黃文雄開槍後,被美國警察壓制在地上時,高喊:“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讓我像個臺灣人一樣地站起來)。這些訊息在當時都遭到封鎖,解嚴後才逐漸為人所知;如果當時一般人能夠知道,歷史的發展可能會很不一樣。在禁錮的時代,不管主張自決、自救,或獨立,手段或溫和或激烈,在在見證了臺灣公民為了公義,犧牲奮鬥的反抗精神。
臺灣留學生黃文雄(1937-)在暗殺蔣經國失敗後,和妹夫鄭自才一起被捕。旅美臺灣人為他兩人籌措二十萬美元的巨額保釋金,交保期間兩人決定棄保逃離美國。鄭自才後來被引渡回美,判刑五年,坐牢八個月後假釋;黃文雄則失去行蹤。在逃亡期間,黃文雄接觸到世界各地從事反抗運動的人士,深受非暴力主義的影響。1996年黃文雄偷渡回臺,其後致力於人權工作,持續關心社會議題,他以「全職公民」(full-time citizen)自勉,宣揚非暴力抗爭理念。和黃文雄有過直接接觸的人,通常會很驚訝這麼文靜靦覥的人,竟是1970年「四二四刺蔣案」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