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署並公布法律是行政院長、總統的絕對義務嗎?」
這題我真的很想知道答案。
說來可笑,我響應許美華的呼籲(不要問我怎麼回事XD),在某個群組嚷嚷,結果變成我要主持這個座談會。我不懂法律,希望不要鬧笑話。
總之,歡迎大家來參加11/27的座談會!!(活動連結見留言欄一)
說真的,讀歷史的人,知道有些事情其實不是法律的問題,也不是法律可以解決的,說不定是我們要去解決法律本身。不過,多了解「無幫敗」(台語)。
我很喜歡凌宗魁老師的這句話:
時間不會解決問題
因為問題本身會透過教育被社會繼承
時間只會解決不想面對及處理問題的人
https://www.telltaiwan.org/?p=18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