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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重要,懇請關心:

引:

如果行政院這個草案架構,是要拿來規範「服貿協議」「貨貿協議」這種「一般性政治協議」,這是適當的,我支持。這個草案完成立法後,就不會再有張慶忠三十秒通過服貿的可能。但是,如果要用這個草案架構,來規範習近平或某些政治人物口中的「和平協議」、「一國兩制,民主協商」,這個草案是嚴重不足!

然而,首戰即決戰,台灣一旦開啟與中國的主權談判,無論其名義是結束內戰敵對狀態的「和平協議」談判,或是其他;國際社會就會以「這以後就是你們自己人的家務事」,喪失介入的正當性,甚至袖手旁觀。屆時,台灣將失去國際奧援,台灣必須自己孤立地面對中國的政治、經濟與軍事威脅。而根據中國反分裂國家法,中國在推進和平統一談判的同時,是保留動用武力這個選項的。

因此,在此鄭重呼籲行政院在目前研擬草案中增加一項「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毀棄或變更,不得作為政治談判及協議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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