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圖博抗暴紀念日/Tibetan Uprising Day
今天看到黃春生/Ng ChhunSeng牧師分享2019/4/3日我的臉書貼文,才想起有這篇文章,雖然不是專為310圖博抗暴紀念日寫的,有提到圖博,有些詞句好像還符合當前的情境,也分享到這裡,提醒大家這個紀念日。
2019/4/3 貼文
(文稍長,提醒一下)
3/30受邀到新竹演講。說來不可思議,這是一位年輕媽媽獨立舉辦的兩場演講之一,總題「轉型正義與台灣現今局勢」,第一場在228那天,由陳儀深教授主講。
家庭主婦辦演講?!沒掛任何單位,只有場地地點。我的朋友林桂玲老師得知真的是一位家庭主婦私人辦的,嘖嘖稱奇。
其實去年我已經決心今年不再外出到處講轉型正義了。過去幾年從基隆講到屏東(從台灣頭講到台灣尾),覺得自己能做的已經「盡磅」了,加上促轉會已成立,實在可以卸下以「民間」之力自承的工作了。一月初,接到不認識的蘇育慧女士來郵,被她的熱誠感動,幾經考慮後遂答應邀約(台語演講)。蘇女士(其實比較想叫她育慧小姐)是帶著兩個小孩自學的媽媽,因為驚覺到摯愛的台灣快滅頂了,很擔憂、很焦慮,覺得就是自己一個人也要做點事。
順便在此一提,今年已經婉謝好幾場邀約,對來邀請的學生和年輕朋友感到很抱歉。但是,我手邊的工作實在做不完,加上「立志」要做的一項工作也都還沒開始,一個人的時間實在有限(教書+研究+小公領域〔工作單位〕的責任),真的只能說抱歉了,敬請諒解。後一項工作是要回應自己對台灣局勢的擔憂和焦慮。
總之,這次演講,應蘇女士的要求,最後講「台灣現今局勢」。當前最危險的莫過於「和平協議」被統藍營提到枱面來,台灣「被併吞」的可能性變得那麼具體而危急。(「被併吞」vs.「被統一」,觀點立場完全不同,請注意選詞用喔。)在演講中我主要引用國際法專家姜皇池教授的看法:和平協議是國內法,簽了就是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外國無法干涉。要干涉也要等到有人道理由──也就是我們被屠殺到國際都看不下去。
然後,我讓大家看西藏(圖博)和中國簽的和平協議長得怎樣。
首先,請注意:這是西藏和中國作戰,敗戰後才不得已簽的,不是沒反抗中國的併吞就簽的。(而我們連表達拿掃帚都要奮戰到底的決心,也要被嘲笑!)
其次,請注意:協議名稱是「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什麼叫作「和平解放」,有人指出:中共併吞對方有「和平統一」、「和平解放」、「武力解放」三種方式,所謂「和平解放」是不排除在初期或有限地使用武力。
據此,台灣和中國若簽署和平協議,名稱大概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台灣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台灣辦法的協議」之類的吧?
1951年西藏和中國簽署和平解放協議,承認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交出外交和國防(軍事權),中共允諾給予類似「一國兩制」的優待。請注意:一國兩制,就是一國,兩制遲早要變成一制。
1959年,八年後中國解散原西藏政府,達賴喇嘛率領藏人出亡印度,一流亡就是60年!藏人不止看不到亮光,還越來越暗黑。
2009─2018年之間,有156位藏人自焚。去年有兩位16歲年輕人自焚。這已經是亡國後的第三代了!而自焚不是圖博人宗教/文化上的傳統,那是被逼出來的反抗方式。您可以想像:如果台灣滅亡,我們第三代小孩,在我們都已經離開這世間屍骨早寒時,他們沒別的法度,只能焚燒自己唯一一次、都還沒能開始的年輕生命嗎?我想如果我們有靈魂,會痛到無法安息。
我是做歷史研究的人,但我不相信有所謂的「歷史教訓」。首先,歷史要能成為教訓,就是人們要能知道歷史。這本身就很難,在台灣更難。然後,我們連正在發生的、訊息如此之多的圖博(西藏)、東突厥斯坦(新疆),以及香港的慘劇,都不當一回事,歷史的教訓算老幾?
附帶一提:「十七條協議」在序言提到兩次「偉大〔的〕祖國」,第一條開宗明義說:「……西藏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中來。」所以「兩岸一家親」可不是假議題喔。
在總字數不多的協議中,提了6次「帝國主義」,4次「大家庭」,然後所有「不予變更」的,通通變更了,雖然該協議白紙黑字寫說「保證其付諸實行」。
讀者若想看此一和平解放協議,英文Wiki “Seventeen Point Agreement” 有藏文和中文的原件圖檔。
又及:今天是韓國「濟州事件」(四三事件)紀念日。
圖片來源:Wikipedia/public domain